
揚方圓建字(2017)第017號 關于發布并施行《公司人員退證管理規定》的通知
摘要:規范公司人員證件管理,讓證件進退有序,特制定本規定。
關于發布并施行《公司人員退證管理規定》的通知
各分公司、各級管理人員:
為了規范公司人員證件管理,讓證件進退有序,特制定本規定。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一、證件范圍
1、注冊類(一、二級建造師)
2、崗位證書(八大員、A、B、C類人員)
3、職稱類(初、中、高級職稱)
二、退證時間
人員離崗后滿一年方可提出退證申請。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走退證流程。
三、退證費用
1、注冊類證書
1)由本人直接轉注本公司的予以直接退證;
2)在崗期間考試通過的二級建造師按2000元退證費計算,一級建造師按3000元退證費計算。
2、崗位證書(在崗期間考取的)
1)八大員按每門1500元退證費計算,如兩門或兩門以上同時考取的,在一門的基礎上每門再加500元退證費計算。
2)A、B、C類人員
A類人員按2000元退證費計算。
B、C類人員按1500元退證費計算。
職稱類
原則上不予退證,如需退證需總經理批準。初級證書1000元退證費計算,中級職稱1500元證費計算,高級職稱2000元證費計算。自己辦理的不收取費用。
四、退證流程
1、退證人員在離崗后需得到所在分公司項目經理及分公司經理批準后,方可申請退證。
2、公司總部收到申請后,先由常務副總經理審核同意,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后,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與公司財務人員根據本規定核算退證費用,并將核算結果交由常務副總經理確認簽字。
3、財務部收到費用核算清理后應及時清算,并出具相應結算手續,最后由檔案員將相關手續規檔并將相關相件交由申請人,并由申請人簽下確認收條。
特此通知。
揚州市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二O一七年十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