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揚方圓建字(2018)第019號 關于應對增值稅稅率調整做好相關工作的通知
關于應對增值稅稅率調整做好相關工作的通知
各區域市場分公司、物資、財務部門:
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稅率從5月1日開始,由原來的17%調整為16%,請各分公司經理、財務會計、材料員認真學習有關政策文件精神,積極做好應對工作,主要有以下事項:
一、將各種能開具17%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務必在近期開完,材料員經手的材料發票,要求在4月20之前將抵扣聯交到公司財務。
二、總賬會計要把賬面上所欠的材料發票信息反饋給材料員,由材料員負責及時追要17%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要求在4月20之前將抵扣聯交到公司財務。
三、物資部為追要17%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直接責任人;財務部為監督責任人,各分公司財務會計作為具體執行人。
四、所有分公司要將商砼站所欠的水泥發票,作為重點追票對象,如發票未到,于五月份將在往來中將扣除相應稅金。
五、五月份公司將對17%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追要情況進行專項檢查,檢查結果作為相關責任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。
特此通知。
揚州市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二O一八年四月十七日